1.我国天然气管道现状
我国天然气管道是在油气田周边利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天然气从开始的石油附属品,产量增多,逐渐发展为重要能源,带动了管网的大规模建设。
2004年西气东输一线的建成投产,我国天然气管道开始大规模建设。2010年西气东输二线投产,我国天然气产业步入了发展快车道。当年消费增量超过200亿立方米,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
至此,我国天然气管道初步形成了全国一张网,管网里程达到8.5万公里,形成了以西气东输、陕京线、川气东送、中缅天然气管道、永唐秦等为主的主干网络,以冀宁线、兰银线、忠武线、中贵线等联络线为主的联络管道,实现了川渝、长庆、西北三大产气区与东部市场的连接,实现了储气库、LNG接收站、主干管道的联通。完成西北、西南及东部沿海三大进口通道,形成了“西气东输、海气登陆、就近供应”格局。
表 我国主要管道参数
2.我国天然气管道发展趋势
未来将重点建设西气东输三线、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新疆煤制气管道、鄂安沧煤制气管道、中海油煤制气管道、西气东输四线、西气东输五线等为主的主干管网,LNG外输管道、地区联络线为主的联络管道,全面建成全国性一张网,实现国产气与进口气,常规气与非常规气,管道气与LNG等间的不同属地、不同气源联通。完善四大进口通道,(更多行业分析,请关注“标准天然气”)全面实现“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登陆、就近供应”的供应格局。地下储气库与LNG调峰互补,实现多气源、多储气库与市场连接。建成华北、东北、长三角、川渝、中南等区域性管网。
2.1四大进口通道
1)西北中亚管道气进口通道
西北进口通道包括,中亚天然气管道A/B/C/D线:中亚天然气管道A线是中国第一条跨国天然气管道,西起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边境,穿越乌兹别克斯坦中部和哈萨克斯坦南部地区,经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入境,于2009年12月建成投产,开始为我国输送进口中亚天然气。2010年10月中亚天然气管道B线建成投运。中亚天然气管道C线于2014年5月31日投产,与A线、B线并行。中亚天燃气管道D线起点土库曼斯坦阿姆河右岸天然气田,经塔吉克斯坦进入中国,预计2016年底D线将投入使用。
2)沿海LNG进口通道
从2006年深圳大鹏LNG接收站投产以后,我国现已建成投产11座LNG接收站:深圳大鹏LNG接收站、福建莆田LNG接收站、上海洋山LNG接收站、海南洋浦LNG接收站、天津LNG接收站、山东青岛LNG接收站、江苏如东LNG接收站、辽宁大连LNG接收站、广东珠海LNG接收站、浙江宁波LNG接收站、河北唐山LNG接收站。截止到现在接收能力达到3400万吨/年。
3)西南缅甸天然气进口通道
2013年7月28日,中缅天然气管道开始向国内供气,管道起于缅甸西部海岸兰里岛皎漂港,经云南、贵州、广西三省区,干线全长2520公里,缅甸段793公里,国内段1727公里,管径1016mm,输气能力120亿立方米。
4)东北俄罗斯天然气进口通道
2014年5月21日中俄签署的《中俄东线天然气合作项目备忘录》和《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从2018年起,俄罗斯向中国输气量逐年增长,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累计合同期30年。
2.2形成三大中心枢纽
1)中卫联络站
中卫联络站与西二线中卫联络站合建,站场设计压力12MPa。中卫联络站不仅具有接收西一线来气或向西一线调气功能,还具有向西一线的靖边压气站站调气,以便通过靖边给陕京线调气的功能。
中卫站目前为西一线、西二线、靖边联络线三条大型天然气长输管道合建站,是目前西北到华中、华东、华南各条天然气通道的唯一枢纽。
2017年到达中卫节点气量为1079.0×108m3,其中供应西一线149.5×108m3、西二线266.0×108m3、陕京线系统248.7×108m3、中卫-贵阳联络线62.5×108m3,西三线东段285.0×108m3,剩余气量82.4×108m3进入西五线东段输送。
2)永清分输站
永清分输站是陕京输气管网的枢纽站,在该站可以实现陕京一线、陕京二线、陕京三线、永唐秦输气管线、大港储气库群、京58储气库群相互连通。永清分输站同时也作为分输站场,给天津市、廊坊市和华北油田供气。另外,永清分输站通过永京线(永清-通州)给北京市供气。
永清分输站是一个工艺上多路进、出,具备过滤分离、计量、调压、清管收发球等功能的枢纽站。
3)湖北
湖北境内有多条国家级干线管道,西气东输二线、西气东输三线、西气东输四线、忠武线、川气东送、新粤浙煤制甲烷管道等,忠武线、西气东输、淮武线等管道连接,川气东送与新粤浙煤制甲烷管道连接,将形成我国中南部地区中心枢纽,同时建议中国石油与中国石化管网建设联络线,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的互通;
2.3新建主干管道
西气东输三线: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全线包括1干8支3库1LNG应急调峰站。干支线沿线经过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和广东共10个省、自治区,干线、支线总长度为7378公里。干线设计压力12~10兆帕,管道直径1219毫米/1016毫米,设计输量300亿立方米/年。
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境内段:预计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境内段干线经过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最后到达上海。拟新建管道约3060公里。入境点位于黑河开发区北侧约10公里,新建管道管径1016~1420毫米,同时配套建设5座地下储气库。
新疆煤制气管道:新粤浙管道工程,是国家核准的大型能源项目,包括一条干线、五条支线,年输气能力为300亿立方米,长达8280公里。干线起点为新疆伊宁首站,终点为广东省韶关末站,途经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13个省(自治区)。(更多行业分析,请关注“标准天然气”)支线则包括准东、南疆、豫鲁、赣闽浙和广西五条。工程共设工艺站场58座,其中包括23座压气站。
中海油煤制气管道:中海油拟建从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途径内蒙古自治区、陕西、河北和天津煤制气管线,终点为河北黄骅,总长约1538公里,干线长约937公里,最大供气能力150亿立方米。将内蒙、山西的煤制天然气送往环渤海地区市场。
西气东输四线西段:西气东输四线工程管道全长2454公里,起于新疆伊宁,止于宁夏中卫,途经新疆、甘肃及宁夏三省区,输送能力300亿立方米/年,工程总投资约360亿元,计划2014年开工建设,2017年建成具备通气条件,主要保障我国华北及西南地区天然气供应。
西气东输五线:西气东输五线工程,起于新疆乌恰县,终点计划输往江、浙一带,管线的年输送能力将达到450亿立方米,管径、输送压力和输送能力较前三线均有大幅提升。与西气东输五线连接的国外段即为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今年4月22日, D线吉国段可研报告正式通过了吉尔吉斯斯坦国政府的审批,同时该段的初设现场踏勘工作也已于4月同步展开。整个D线计划于2016年建成通气。
3.我国天然气管道建设建议
天然气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建设。天然气管网建设,被一些地区作为政绩,无论是消费量还是管网里程,被写入规划中。2015年作为“十二五”收官之年,天然气规划是否能完成已经近在眼前。在大力发展天然气背景下,部门如何更好的利用职能手段,促进产业的发展,继而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天然气管网建设提出建议。
3.1统一布局、重点实施
规划中的基础设施涉及到国外进口管道、LNG接收站、国家基干长输管道、省级管道、地下储气库等多种设施,基础设施涉及到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和地方发改委等不同的审批单位,基础设施设计到不同的建设地点、覆盖市场区域和项目进度安排,在建设之前应对规划基础设施统一布局,提高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效率。
截至2014年底我国天然气管道总长度约为8.5万公里,预计到2020年总长度将达到15万公里,年均增长1.1公里。2004年~2013年我国天然气管道建设能力为年均0.5~0.6万公里,现有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满足规划要求存在一定的困难,在建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优先建设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的规划项目。(关注微信公众号“标准天然气”)
3.2推动投资和建设主体多元化
国家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设施。三大石油公司应放开国家基干管道投资建设权,引进民间资本;打破一些省天然气公司对省内基础设施建设的垄断;允许民营资本引进国外天然气资源。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增强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建设能力。
截至2014年底,拥有省天然气公司的省份包括:陕西、山西、河北、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上海、江西、广东等,其中陕西、浙江等省天然气公司垄断省内基础设施的建设,导致省内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省天然气应该与具有投资积极性和投资资格的民间资本进行合作,加快推进省内基础设施的建设。彻底放开省内支线管道的建设权,在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划的情况下允许具有资格的企业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
4.运营管理的相关建议
天然气市场过程中,由非竞争市场向竞争性市场过度,运营和管理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结合目前运营管理现状,提出相关建议。
4.1创造第三方准入条件
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在管网设施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平等开放管网设施,提供输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在互惠互利、充分利用设施能力并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的前提下,按签订合同的先后次序向新增用户公平、无歧视地开放使用天然气管网设施。
考虑到向第三方开放条件不成熟,公司间壁垒难以移除,建立第三方核准机构,公平平等对基础设施剩余能力验证。考虑到基础设施剩余能力不透明,下游用户难以核算,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建立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公开平等核算油气管网设施输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剩余能力。
4.2建立公开透明的油气管理运行发布平台
根据《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实施办法》,我国管道互通互联,向第三方开放。建立运营体制并不能完全解决基础设施剩余能力的利用,各设施的运营状况只有运营主体自身掌握,第三方无法获知,需建立公开透明的油气管理运行发布平台,该平台应涵盖所有存在富余能力的基础设施,运营业主允许第三方准入的条件和费用,运营业主的相关联系信息。第三方应根据自身需要与运营业主进行具体商议。由于基础设施在运营状态中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运营业主应根据自身基础设施的运营状况向平台提供最新数据,平台对公布信息及时更新。
4.3科学计算管网运输费用,加快运销分离
随着天然气市场化程度的不断的加深,天然气运输环节运销分离势在必行。天然气运输和销售的剥离,需要有科学、公平的运输费率计价体系为基础。
天然气管道天生具有高投入,市场、资源专属特性,如果市场、资源不能保证,投资回收难以保障,所以长久的以来管道的运输和销售绑定,管输费用涵盖在销售价格中。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非居民气价改革文件,尝试上游直供工业用户。市场化程度演变,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得工业用户尝试与上游直接交易,中游环节的销售业务将会被剥离。
运销分离的前提,需建立科学、公平、行之有效的管网运输费率定价体系,能够反映中游运输环节的价值,反过来促进管网市场化推进。